摘要:此次《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对文明养犬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:“文明养犬,按时给犬只注射疫苗,不违禁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,在限养区内携犬出户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束犬链(绳)牵领,携大中型犬(长度超半米)出户...
养狗不能再任性了!九江正式立法向社会征求意见
每天早晚
无论公园、街头还是小区
几乎处处都能看到狗的影子
养狗的人越来越多
也带来不少的问题
不给狗狗注射疫苗、
不栓狗绳、
携犬进入公共场所……
这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
将在九江正式立法、全面禁止。
9月23日,九江市委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《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。
文明养犬杨这样做
文明养犬一直备受市民关注。此次《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对文明养犬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:
“文明养犬,按时给犬只注射疫苗,不违禁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,在限养区内携犬出户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束犬链(绳)牵领,携大中型犬(长度超半米)出户必须佩带嘴套,携犬出户时应主动避让残疾人、老年人、孕妇和儿童并及时清理排泄物,不携犬(导盲犬除外)乘坐公交或进入室内公共场所,不随意遗弃犬只,禁养与限养区域、犬只种类由公安机关会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公布。”
违规养狗面临最高一万元罚款
在对养狗行为进行约定的基础上,《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同时对违规养狗行为处罚细则作出规定:
(一)不按时给犬只注射疫苗的,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,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,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
(二)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没收犬只,并对单位处每只一万元罚款,对个人处每只五千元罚款;
(三)在限养区内携犬出户时不束犬链(绳)、不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牵领、携大中型犬出户不佩带嘴套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累计警告超过三次的,没收犬只;
(四)未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的,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处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不文明行为将面临处罚
此次公布的《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中,还对多种公共秩序文明行为、公共环境文明行为、文明交通行为、文明旅游行为等作出了详细规定,并对制造噪音、高空抛物、违规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制定了罚则。
违规吸烟处罚
在贴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和区域内吸烟的,由卫生行政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、制止,不及时告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,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,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在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禁烟场所吸烟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部门给予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制造噪音处罚
开展户外娱乐活动时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高空抛物处罚
向建筑物外抛洒物品的,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现《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 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和建议,请在2019年10月18日之前,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:
(一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寄至: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东附楼D区市司法局D-608(邮政编码:332099)。
(二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至: jjsfzbfgk@163.com。
来源:掌中九江记者张江艳